高新区治理欠薪用重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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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2: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华)为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西安高新区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记者日前从高新区劳动部门获悉,此次检查将对赖账企业或用人单位施以重罚。 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高新区要求区内企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
针对建设行业内拖欠民工工资较为集中和严重的情况,高新区建设企业(包括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从本月下旬至12月底,高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处置小组将进行联合执法,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企业违规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装饰、餐饮、娱乐等企业、个体工商户,次年将取消其参加工商年检的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