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和建设部通知指出影响冬季供热要严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6:15 北京晚报 | ||||||||
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昨天(6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包括北京在内的北方地区城镇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监测,建立起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避免发生大面积停供热事故;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供热价格,必须举行听证会,并且控制在物价指数允许的范围内;对城镇低保户要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 紧急通知指出,省、市两级政府是保证冬季城镇居民供热的第一责任者,各级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部门和经济运行部门建立起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决不能出现不履行合同或由于相互扯皮影响城镇供热煤炭的供应,对因此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记者洪燕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