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限制过度包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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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22: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上海11月7日电“废弃包装物已经占到城市垃圾的30%!”过度包装行为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和重视。正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4年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表示,正在审议中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明确将“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列入其中,过度包装行为将在法律层面上受到前所未有的惩处。
巧克力剥掉五六层包装才见到“庐山真面目”,月饼包装不仅日趋过度和泛滥,而且出现了戒指月饼、金元宝月饼等超豪华月饼……近年来,过度包装现象在食品等领域层出不穷,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为腐败提供了温床,不仅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反感,也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说,实际上,包装问题早在几年前就引起了全国人大的关注,2001年制定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提出,企业对产品应进行合理包装,对过度包装问题进行了初步限制。 “当时认识上没有现在这么高。”这位法律专家指出,正在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全国人大从发展循环经济、遏制腐败、完善法律、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将过度包装、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垃圾管制、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等列为亟待解决的6个重点问题之一。 什么是过度包装?为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争和法律同步出台。 “包装物的价值不应超过被包装产品价值的1到2倍。”孙佑海说,“产品出厂必须符合标准,这是从生产源头上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如果企业违反标准,就触犯了标准化法。超标就是违法!” 新华网李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