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色魔教师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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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4:50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福州11月7日电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某乡村教师强奸、猥亵女童案日前由延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卢某犯强奸罪和猥亵女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今年5月的一天中午,10岁小女孩英英(化名)的姐姐在检查英英语文听写作业时,发现她写了3个错别字,便要求英英放学后要单独留在教室温习老师教的生字。英英一听非常
法院经审理查明,卢某利用工作之便,于2004年2月8日至4月28日期间,先后5次将未满14周岁的学生英英叫到其在学校的宿舍实施强奸。此外,卢某还先后对7名女童进行15次猥亵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