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建议:恶性欠薪追究刑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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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5:42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据全国总工会对建会单位的不完全统计,2003年拖欠工资总额为417亿元,涉及职工845.9万人。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已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为此,全国总工会建议修改刑法,对重大、恶性欠薪企业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总工会建议政府出台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报告制度、欠薪保障制度等,杜绝拖欠工资现象的产生;建议在各类企业广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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