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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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5:43 深圳商报 |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鸿忠副组长:许宗衡吕锐锋闫小培
成员:蒋尊玉,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水务局、监察局、城管局、法制办、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全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的日常协调工作。 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产局,由陈玉堂同志任主任,副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国土房产局5人、规划局4人、城管局3人、法制办1人、建设局1人,环保局1人、水务局1人、农林渔业局1人、公安消防局1人、房屋租赁办1人、市水务集团1人、广电集团深圳供电分公司1人、各区政府各1人组成。 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由王同志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规划局6人、国土房产局1人、法制办1人、各区政府各1人组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11月5日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