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不正当竞争案件日均立案8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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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8:4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徐瑞哲)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获悉,上海不正当竞争案件数量近年来大幅上升,平均每天立案8起以上。有关方面呼吁尽快修改或出台反垄断法,依靠法律来制裁限制竞争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一部规范市场行为、确定竞争规则的重要法律,实施至今已近11年。11年来,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抓住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
加入WTO后,市场日益开放、竞争日趋激烈,来华跨国企业和国内大集团发展迅猛。统计显示,近年上海不正当竞争案件数量大约以每年30%至40%的速度增长,仅去年一年就立案查处3000多件,占到全市工商案件总数的10%左右。 据悉,本市不正当竞争案件类型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11种违法行为,属于垄断行为的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政垄断、低于成本价倾销、搭售和串通投标等。一些焦点问题涉及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铁路、交运、保险等多个部门。 有关专家指出,从立法方面看,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反垄断法,现行的反垄断法律规范仍分布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实际上还只是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部分垄断行为的合并立法,已远不能满足实际执法需求。因此,迫切需要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尽快出台一部有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法,以增加市场经济执法的可操作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