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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最大集资诈骗案宣判“骗子”父子一死缓一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8:53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兰州11月7日电备受关注的甘肃省广河县马成祥集资诈骗案日前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马成祥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5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子马龙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犯马中权、肖麻而分别被判刑15年和 10年。

  1994年 3月至1998年5月,广河县城关镇赵家村村民马成祥和其子马龙及同伙马中权、
肖麻而以经营餐厅、收羊毛、开金店、办公司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广河、临夏、康乐等地向117人非法集资3124.845万元,除归还本息651.177万元外,尚有2473.688万元集资款没有归还。到目前为止,该案是甘肃省发生的最大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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