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两注册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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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9:18 云网 | ||||||||
云网11月8日消息注册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一经取得,注册人不仅拥有对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同时,注册商标成为注册人的一种无形资产。那么,注册商标究竟价值多少?能不能变现?这些问题,在11月3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一场拍卖会中得到了答案:被执行人云南蛮龙药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吉隆灵、圆峰以6000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原来,昆明中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宜良县支行申请执行云南蛮龙药业有限公司借款
意外发现的执行线索,给执行人员出了一道不小的难题:就理论而言,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其价值如何确定?市场是否接受?同时,在执行中处理知识产权,还没有先例,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而该案尚余880万元未能执行,除了两个注册商标外,已经没有执行的可能。面对困难,执行人员并没有放弃,决心尽最大努力实现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执行人员及时到国家工商总局办理了对两个注册商标的查封手续,经研究后,委托昆明锦易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经过广泛、细致的招商,两个注册商标最终在拍卖会上顺利成交,实现了其自身的市场价值。(王翁阳魏文静)(云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