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条例规范封山育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9:47 中国环境报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了《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这一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制定,可以有效解决以往封山育林中存在的靠行政命令推动易引发纠纷、一些管护措施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封山育林的地方性法律。 封山育林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能够尽快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建设措施。河北省地处京津周围,有山区面积9.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2%
过去由于相关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封山育林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和解决。为此,去年底河北省启动了《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立法程序。 《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共25条,主要对封山育林的界定,封山育林应当坚持的原则,封山育林规划和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