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行提供1.43亿国家助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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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0:00 新华网 | ||||||||
记者11月4日从省银校合作协议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本次省属38所高校通过招标方式,33765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家庭学生,将获得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提供的1.43亿元国家助学贷款,是去年实际发放贷款总额度的11.6倍,获得贷款学生数量是去年的11.9倍,国家助学贷款覆盖面占省属高校在校人数的14%,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省属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求。
据了解,截至目前,省中行已经向吉林省内部属、省属高等学校累计投放贷款132500万元,在教育助学贷款方面,已经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和出国留学贷款三大产品系列。今年吉林省在按新机制运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招投标工作中,38所省属高校被平均分为两包(组),竞标银行只能以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这就意味着竞标银行每中一标将负责19所省属高校学生的贷款工作。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以12.94%和12.92%的风险补偿金比例中标,成为省属38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独家经办银行。 与以往相比,本次国家助学贷款从风险防范、操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实行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财政全额贴息,改变了原来财政贴息50%的办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内开始还贷,改变了原来毕业后就开始还贷的办法;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助学贷款业务,新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还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原由银行自己担的风险,改由财政、高校、银行共同承担,财政和高校各出资50%,对中标银行给予适当补偿,风险补偿金的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记者 杨晓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