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计起学分 学分不满当年不可评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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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1:0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1月8日消息:公务员更“难当”了!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要修满60个学分,期满没有修满学分的当年考核不得评“优秀”,没完成必修课规定学分的不得评“称职”……将于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以课程学分来评价公务员培训效果的管理机制,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将面临更为科学量化的考评标准。
该培训学分制规定,由培训管理部门确定每位公务员在规定周期内(一个周期为三年)必须达到的学分,并给每一课程规定一定的分值,期末以学分累积的方式来评定培训效果。市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每年年初,公布下达包括本年度所有科目及学分分值在内的“菜单”,供参加培训者选择。 据悉,公务员培训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该《办法》规定,在每周期内,每个公务员必须修满的总学分是60分,其中必修课要达到45学分,其余可以是必修或选修课学分。公务员培训所获学分登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每三年考核一次,超过部分可延用到下一期;在周期内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修有与培训相同课程并合格的,可获相应学分。 培训学分与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单位目标考核相挂钩。据了解,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修满学分的公务员,将在该年度考核等级的评定上受到相应限制;修得的学分超过规定的公务员,可于同等条件下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获评“优秀”等次;没有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的单位将被按规定比例扣除目标考核分。(温州日报潘秀慧林振宽)(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