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欠薪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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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1:29 东南快报 | ||||||||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已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据全国总工会对建会单位的不完全统计,2003年拖欠工资总额为417亿元,涉及职工845.9万人。拖欠工资超过10亿元的有十几个省,一些企业拖欠时间长达数十个月,一些企业前清后欠恶性循环,职工苦不堪言。为此,全国总工会建议修改刑法,对重大、恶性欠薪企业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政府出台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报告制度、欠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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