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质疑我国家庭负债率超过美国说法有关数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6: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综合消息 国内媒体最近刊登社科院专家一份报告称:“中国城市家庭负债率已超过美国”,引起各界热烈争论。不少专家质疑这一数据的可靠性,但也承认,近年个人信贷的快速增长确实导致了家庭债务的迅速累积,高负债率会导致城市家庭对失业和利率变动异常敏感。 京沪家庭“入不敷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员刘建昌最近撰文指出,目前国内部分大城市的家庭债务比例已经超过了2003年美国的家庭债务比例。其中,上海家庭的债务比例高达155%,北京的家庭债务比例达到122%,而美国仅为115%。即使是青岛、杭州和深圳,家庭债务比例也达到了90%左右。 家庭负债率是家庭债务余额与家庭可支配收入之比。刘建昌指出,我国家庭债务的主体是以住房按揭和汽车按揭为主的个人消费贷款。而大城市的家庭高负债主要是由高房价引起的。 据悉,我国从1998年起大规模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今年6月末已超过17000亿元,比1998年扩大了20多倍。 专家质疑计算方法 “中国城市家庭负债率超过美国”?此言一出,争议纷起。 “如果家庭债务比例达到122%,即是说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家庭,每月需要偿还1220元的债务,银行又怎么可能把住房按揭发放给他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徐茂魁直言质疑。 徐茂魁认为,对于家庭债务比例的计算,应该更加合理。如果它是根据家庭债务总额与家庭可支配收入之比得出,那么,由于我国家庭债务多为住房按揭,而住房按揭的还款期限一般比较长,最长可达30年,这样,将住房债务按还债时间进行平摊,则平均下来每月债务并不会很高。如果122%这个数字是根据“月均债务”与“月均收入”之比得来,那么,这样高的家庭债务比例又怎么生活呢? 家庭负债难以避免 中国社科院教授左大培表示,从总量上看,中国城市家庭的负债的确在提高,但这要从结构上分析,比如住房按揭中,有多少是投机性的,有多少是真正有购房需求的,除去投机性购房,真正居民购房负债并不大。另外,从负债的增长速度来看,个人贷款从1998年开始到2003年的15000多亿元,再到现在的17000多亿元,随着基数的增加,个人贷款额的增速正在放缓,而不是在加快。 知名经济学家钟伟认为,从中长期来讲,高家庭负债率对国民经济发展存在着隐患,但从短期来讲,中国必须允许家庭负债率的存在和提高。对于我们这个经济转轨的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家庭负债率的存在,那么我们的经济就可能出现问题。 经济学家王远鸿指出,我们现在谈中国家庭负债率,多是建立在缺少确凿数据上的讨论,比如个人可支配收入、家庭负债余额,都没有做过系统的统计。在美国,现金统计是极少的,大都是通过银行信贷消费统计,这样的数字才是可信的。 如何防止负债危机 但专家们都不否认,中国越来越多的城市人群开始步入“举债消费”时代。倘若负债过度,将会成为家庭的负担,造成生活水平变相下降,甚至可能威胁到家庭资产的安全。此外,高家庭负债率还会导致城市家庭对失业和利率变动变得异常敏感。 王远鸿特别举例说,假如将来由于经济情况或房产市道的变化,按揭供楼者一旦“普遍”出现还不起贷款的情况,那么,银行只能将未能偿还按揭者的住宅大量拍卖,必然引起住房价格暴跌和银行不良资产上升,这有可能变为经济萧条甚至金融危机的起因。 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防止高家庭负债率的负面影响呢?王远鸿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二手市场要健全起来。为什么在美国多年来的家庭高负债仍能促进消费?因为美国存在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给美国人高负债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信用体系。而在中国,这种保障体系正在建立过程之中,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缺乏家庭高负债的基础。 另一方面还应该建立二手市场,如二手房、廉租房市场,不一定所有的人都必须购房置业。在美国,有超过一半的人是没有购房置业的,一辈子租房,到老也没有自己的房子。 (兰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