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干部选拔从提名开始公开透明扼杀暗箱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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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8:2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杭州11月7日电(记者 董碧水)日前,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向全省各市下发了《关于试行市、县(市、区)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的意见》。《意见》的核心内容是,让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提前介入干部选拔,由全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参与干部人选差额提名。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王骏,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意见》进行了
王骏说,实行地方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并把这一制度引入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就是让干部任用从提名开始就公开透明。 王骏强调指出,干部任用选拔的初步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最关键的环节。管理心理学上的“优先效应”原理,在提名环节上充分体现出来,并直接影响其他环节。事实表明,被初步提名的干部,被任用的机会非常高。 2002年上半年,浙江瑞安市委对145名有代表性的干部群众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认为推荐提名环节对干部任用重要的,占第一位(占51.96%),考核考察环节排第二(占23.5%),讨论决定环节列第三(占16.64%),任前公示环节居第四(占7.9%)。而对另一城市市委2000~2002年全市298名正科级干部任用情况的调查表明,初步提名者被最后任用的有292名,占97.99%。 浙江省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党建问题专家对记者说,在以往的干部任用各环节中,只有初步提名没有规范的集体行为,有着很大的权力运作空间,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正是这种隐蔽性,导致监督者对被监督者违规提名缺乏了解、无法制约,也导致初步提名成为县(市)委书记个人能够拍板决定的最大因素,其个人观点和意图甚至起着导向性、关键性的作用。 对此,浙江省委组织部出台的《意见》规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法:领导岗位空缺时,先由组织部门根据群众民主推荐和干部日常考察,每个岗位提出两名以上参考人选名单,送市委分管副书记和书记审核;再由组织部门将拟任职务、任职条件和参考人选名单等基本情况,提交市委全委会成员,由其以个人名义参与差额提名。同时,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群众民主推荐和民主提名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任免方案,同时报告民主提名结果。 “这就是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让更多的人获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浙江省委组织部一位官员认为,这种新的提名制度设计,使得干部选拔工作从一开始就置于阳光之下,不仅把个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扼杀在摇篮里,而且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 王骏介绍说,浙江省的这一制度改革发端于瑞安市。该市于2002年8月开始推行民主提名制度,去年4月,市委出台《民主提名考察对象人选实施办法》,并结合上半年市政府部门换届工作,对25个部门重点管理岗位实行了民主提名。 民主提名制度实施以来,瑞安市委组织部先后组织了10批次、37个岗位、97人次的干部提名工作。在37个岗位领导干部的任用中,有33位是提名得票最高的人当选,其他4个岗位也是得票数较高的人当选。 党建专家在对瑞安的民主提名制度实践调研后认为,这一改革提高了被任用干部的公认度,扩大了党内民主,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的用人权受到合理的制约,避免了少数人和个人说了算、“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瑞安市委组织部的一项调查统计也显示,79.34%的群众认为,实施民主提名制度以来,跑门子、说人情的现象少了,讲政绩、比贡献的风气浓了。 据介绍,浙江省委组织部出台的《意见》,涵盖市委向省委推荐的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建议人选;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提任人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提任人选。“各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需经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的领导职务名称。”浙江省委组织部官员强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