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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艾滋第1案艾滋老翁首打输血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0:24 华夏时报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玉屏镇平田村委会的6旬老翁张树华,因车祸跌断手脚入住该县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一个普通的骨科手术,却使他感染上了艾滋病(成为HIV病毒携带者)。老人家属在多番向医院讨说法无果后,于今年7月31日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医院承担医疗错误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共110万元。

  从律师提供的被告方答辩状中,记者看到,屏边县人民医院认为,张树华左股骨骨折
未愈合,院方存在一定过失行为。但患者感染艾滋病毒一事,医院无责任。其理由是:输血前,院方已按规定向原告之子交待并签了《输血治疗同意书》,说明输血存在的风险及输血可能感染经血液传播的肝炎、艾滋病、梅毒等。医院的临床用血按规定由红河州中心血站供给,输血时对血袋的包装、供血者姓名、血型等进行了核查,并进行了交叉配血试验。术中输入由红河州中心血站提供的“O”型血1600毫升,其中全血800毫升,红细胞悬液4个单位,供血者共6人。整个输血过程都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操作,在患者输血过程中无过失行为,因此患者感染艾滋病毒医院不应该负任何责任。

  法院已在个旧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这起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医患官司在云南省尚属首例。

  1绝望的老人“我还不想死!可是得了这种怪病,实际上就等于宣布了我的死刑……”7日16时30分牞可怜的这位白发老人在屏边县人民医院向记者诉说起他的不幸遭遇。

  2003年12月1日,张树华因事故造成左手左脚被跌断。送到屏边县人民医院后,经X光检查:左肱骨上段横形骨折并移位,左股骨中上段螺旋形粉碎骨折并移位。住院后,多项检查未发现血液传染疾病,医生决定手术治疗。

  12月8日下午2点,医院为患者做左肱骨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左股骨切开复位梅花髓内针固定术,手术中输血1600毫升。十多天后,张树华出现发热、肌肉酸痛、不想吃饭、恶心等症状。医院为他开了多种药服用,可用药以后仍然不能降热。由于老人的伤口愈合较慢,2004年1月5日出院。

  张树华回家后,病情反而加剧。负责为张树华手术主刀的县医院外科主任王平学专程到张家为他进行诊断。然而,张树华的病情终究还是没有好起来,做过手术的刀口处开始一天天化脓……最后发现,镶嵌在老人体内的梅花髓内针也出现了退出迹象,断裂的骨头发生了移位,身上开始发痒,体表长出了红色的斑块,伤口越来越痛。

  2004年2月11日,张树华由于不堪忍受疼痛的折磨,要求医生为他取出体内的梅花髓内针,医生经过拍片检查,没同意他的要求。

  4月19日,张树华为解决交通事故的认定问题到红河州法医学鉴定中心做法医鉴定,一名医生了解到他的情况后,认为张树华的情况除了在车祸中造成的损伤外,还存在医疗事故问题,并建议他到有关部门反映,封存他在县医院的病历。他的家人请了一名当地律师一一照办了。

  2医院试图大事化小屏边县医院的李启文院长通过张树华请的律师万玉祥通知其家属到医院协商解决问题。5月31日,经屏边县卫生局调解,双方协议由医院到外地请骨科专家重新手术并承担相关费用达成一致意见:手术后造成张树华病情无法好转的责任由县医院全权负责;决定尽快为张树华进行第二次手术;手术请开远或外地的专家主刀实施;所需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张树华夫妇的生活费(每天45元)全部由医院承担;到病愈出院时,负担张树华一个月的休养补助(核定500元)。

  随后县医院先后于6月7日和10日,两次用救护车将张树华接到医院,再次做术前检查。然而,在11日的血液检验中,检验结果显示张树华的HIV呈阳性,医院随即宣布取消12日要进行的手术。

  张树华说,6月30日,医院再次从他身上抽取了血样,送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确定患者已受到艾滋病病毒1型输血感染。

  7月5日晚,县医院的李启文院长和防疫站的李天和主任等人才专程来到病房,向张树华表明:“你已经感染上了艾滋病病毒……”“我根本不相信自己得了艾滋病!我问他们自己还有没有治,他们却告诉我,我目前还是一个健康人,这种病的潜伏期一般在10至20年,过几天他们找材料来给我瞧。”老人还告诉记者,在他这大半辈子未曾有过不轨的行为。

  张树华说,李院长和医院的医护人员还征询过他的意见,问他的病情检验结果是否要告诉其家人,他当即回答,必须对家里的人照实说,他自己已经被毁了,但决不能毁了家里的其他人。

  据了解,由于张树华老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医院决定手术暂缓。老人曾经通过县卫生局主持签的协议也就形同一纸空文,以后,医院只是给过他们200元钱。

  3医护人员谈“虎”色变记者找到了该院的总值班王敏,他告诉记者,由于张树华起诉医院的案子在红河州中院开审,医院的李启文院长和科主任以上的领导都到个旧去了,而他自己对此事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所以不便对此事作任何表态。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先后联系上了该县卫生局的刘长、县医院的李启文院长,两位领导对这件事的表态不十分明朗。刘局长一听说是记者就说:“采访是你的事,我哪里忙得赢啊!”便挂了电话,以后就再也打不通他的电话。李院长的情形如出一辙,不等记者说完话就先声夺人:“现在情况是怎么一回事还不清楚,你们想干什么啊?告诉你,我们没有责任!”便挂了电话。当记者第二次打通电话后,他很不礼貌地说:“你要整哪样啊?告诉你,我们有没有责任连我也说不清。一切要等法院判下来才能报道,否则,我们……我没有时间跟你说了!”之后又挂了电话。

  记者从他们的谈话中证实,这两位参与主持过对张树华一事进行调解的重要人物,此时正坐在同一家喧哗的餐厅里吃饭。

  4“输血感染艾滋病”记者最后接通了县医院住院部外科主任王平学的电话。

  他告诉记者,张树华的第一次手术是在他的主持下完成的。

  在他认为,前期造成他的手术不成功有医院的责任,也有张树华家人的原因。因为张树华回家后3个月左右反复到医院要求拔针(梅花髓内针),他们只好为他拔了针;医院的失误是拔针后没有及时为他进行第二次手术。谈到张树华造成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问题,王平学主任说,他相信张树华是因为输血造成的感染,他们的血都是统一由红河州中心血站供血,至于在哪个环节上造成感染,很难说清楚。

  张树华老两口和小儿子张绍荣同住在土木结构的两间平房里,门前有两堵墙围成了一个空旷的院落,院子里堆满了木材。走进老人离家时居住过的厢房,里面放着两张大床,由于长期没有人住,四处散发着熏人的霉味。张绍荣告诉记者,其父母生了他们兄弟姊妹6人,排行最大的三兄弟均已成家,小的三个妹妹,其中两人远嫁昆明和景东两地,最小的妹妹在昆明打工。为了替父亲治病,他们每个人都四处凑钱,但是谁都清楚其父的病已无法治愈,这个结果是医院造成的。

  5“如何感染是个谜”张树华在诉状中称自己在输血后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而屏边县人民医院又称血液是由红河州中心血站提供,认为输血造成感染一事,医院没有责任。7日,红河州中心血站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张某是怎么感染上病毒的还是个谜。

  7日下午,记者来到红河州的中心血站。血站值班人员告知,领导在个旧采集血液,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血站的副站长陈文仙,他表明有两种情况,一是患者在第一次手术检测时,正处于窗口期,也就是说有可能在此前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另一种是供血者在献血化验时正处在窗口期,所以在血样里检测不出病毒。但对于窗口期检测病毒来说,在国际国内都是医学难题,所以患者是怎么感染病毒的,现在还是一个谜。陈文仙说,感染原因无法确定。(周王晋周晓晖)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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