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明年底结清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已基本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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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2:07 杭州日报 | ||||||||
市建委昨晚消息,我市建设系统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已基本解决,接下去的目标是,到明年底基本完成拖欠工程款问题。 11月6日,副市长杨戌标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签下了军令状———《杭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按期完成“清欠”任务。
据了解,2003年底我市拖欠工程款为28.15亿元,拖欠民工工资为187.5万元。到目前为止,已收回拖欠工程款15.04亿元,完成“清欠”任务的53.43%,同时,基本解决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为确保明年底基本结清拖欠工程款目标,并不发生新欠款,我市确定了“工程项目属地管理”、“行业归口管理”等原则,对“清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其中,今年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市级要全部“清欠”完成,县(市)区要完成80%以上。 根据要求,如果业主不履行“清欠”义务,没有“清欠”计划,造成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主管部门将对有关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施公开曝光,并记入信用档案;不予审批、核准新建项目的立项,不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或用地手续;对房地产企业和施工企业,不予审批其投资设立新的房地产公司和参加国有土地的投标及拍卖,停止其参与或组织施工招标,不批准其资质的定级、升级。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其投资的企业登记。 (通讯员李绍升记者张伟达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