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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争执驾车撞人 杀人凶犯被处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8:59 无锡日报

  本报讯 11月2日,无锡中院对仅因琐事争执而驾车撞人的故意杀人犯樊中伟执行了死刑。

  现年30岁的故意杀人犯樊中伟,系安徽省颍上县人,小学文化,个体运输户。2004年2月15日晚10时许,樊中伟驾驶跃进牌轻型小货车进入本市市北高中工地捡废铁时,与该工地负责人朱某某(男,52岁)发生矛盾继而扭打。后被告人樊中伟发动货车欲逃离工地时,将
示意其停车的朱某某撞倒。樊中伟明知朱被碾压于车底下,却仍驾车向前行驶,由于朱被碾压在汽车下车辆无法前进,樊直线倒车后,继续驾车又一次从朱某某身上压过而逃离现场,致使朱经抢救无效死亡。

  (蔡连德、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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