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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选谁来当私企工会主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9:2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随着在非公企业中组建工会工作的广泛开展,越来越多的非公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开始组建工会,但这些企业的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情况却是千差万别,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工会主席的人选问题。要想使私企工会真正发挥好作用,关键的问题是选举谁来当工会主席。

  重庆市人大在组织督查《工会法》实施情况时发现,该市万盛区一家私营煤炭企业,其下属的11个分公司中,有8个工会主席都是老板的亲属。据了解,这种“任人唯亲”的情况
在其他一些私营企业中也并不鲜见。

  现在,很多私营企业仍然沿用“家族式”管理模式,部门机构的负责人大多是老板的亲属,企业组建工会时,经营者常常像任命行政负责人一样任命自己的亲属当工会主席,这种做法显然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

  《工会法》第二章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各级工会委员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一些私营企业对工会主席“任人唯亲”,甚至让工人自己的组织变成了老板的工具,这严重侵害了职工的民主权利,其做法是违法的。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工会主席作为职工的“当家人”,他的重要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是职工真正选举产生并得到职工的认可。从一些私企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私企的工会主席不能搞任命式安排,而是应该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让职工选举自己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让私企老板真正认识到,职工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只有把职工权益维护好,企业才能获得发展的不竭动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私企的工会主席由谁来当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私企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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