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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整治停车场经营秩序 小区停车费归业主所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9:2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停车场经营秩序联合整治新闻会上获悉,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市交委、市建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及各区县政府等单位将于本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停车场经营秩序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对占道经营停车场及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和经营秩序。

  动员单位停车场开放

  整治将对道路窄且人流车流量大、不宜在路边设置停车点的,或周边已有固定停车场的,将引导车辆到地下停车场停放。

  合理设置路内停车场,对现有咪表停车场进行调整和规范;对内街内巷不规范审批的临时停车场进行摸查,清理取缔非法设置的占道停车场、露天临时停车场及内街内巷的停车场等;严查路边乱停乱放车辆行为,积极疏导大型停车场周边车辆进出。

  此外,对原规划有地下停车场的楼层,如部分改变使用性质的,要按原规划设计恢复停车功能。动员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市交委副主任张湘辰表示,在进行停车场摸查时,相关部门发现一些原规划设计有停车功能,因经营出现问题,单位私自将其改为饭堂、商店等的,市交委将向这些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恢复停车功能。

  整治方案将分三阶段实施,活动由本月起,持续至12月底。

  重点整顿停车场收费

  昨日,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本月15日起,酝酿了一年的《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停车费明码标价细则开始实施。届时,停车费总体下降,月保费大部分明显下降。

  在这次停车场整治大行动中,将由市物价局负责,交通部门配合,实施合理停车价格收费标准,有效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如果有停车场违反《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将作出相应的处罚。

  设停车场须业主同意

  很多市民提出,越来越多的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小区停车场停车位不足问题严重。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路(或者市政路)开设了临时停车场,使小区交通出现不顺畅。应该如何监督这些小区临时停车场呢?市交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内设室外临时停车场必须根据小区车辆的需求而定,但不能扰民。小区设室外临时停车场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停车费用应属于业主所有。将来,室外临时停车场应由业主来管理。

  政府还将增加投入建设公共停车场,并鼓励社会多种资金参与停车场经营和改造。

  问题

  逾五成驾驶员乱停乱放

  本报讯昨日,广州市交委副主任张湘辰表示,广州市现有停车场资源总体上供不应求,同时表现为“一低二多”,即:室内停车场利用率低、路边停车场数量多和禁停路段乱停乱放违章多。

  局部泊位使用失衡 由于受周边环境影响,局部地区停车场的停放饱和度呈现出畸高或畸低的现象,如火车东站停车场泊位停放饱和度只有12%,其邻近的名雅苑停车场泊位停放饱和度却高达94%。

  室内停车场使用率低 全市室内停车场日均停放周转率仅为0.97次/泊位,最高和最低的区是东山区和芳村区,分别为1.62次/泊位和0.49次/泊位。据介绍,室内停车场与占道停车场布局不合理,相互竞争,造成室内停车场使用率下降。

  驾驶员乱停乱放 老八区车均泊位为0.36泊位/车,远低于1:1.2泊位/车的国际通行标准。驾驶员问卷调查显示,54%的驾驶员有1次或以上的违章乱停乱放行为,有5次以上违章乱停乱放行为的驾驶员高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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