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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年前已下令 禁止城里人买宅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9:3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11月9日消息(记者邵立肃郑轶)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别强调“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据悉,成都已在5年前明令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对于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成都市一直都不发放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
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要求,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同年,成都市政府也发出《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强调城镇居民不准购买农民的住宅,也不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修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产权证。

  在宅基地的管理和流转上,成都一直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不仅不会审批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行为,还将追究买卖双方的相关责任。除了严格禁止宅基地浪费,成都还将进一步开展“退宅还耕”,增加耕地面积。

  此外,1999年以前成都市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所建房屋。今后如遇征地拆迁,将拿不到拆迁补偿。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陆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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