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风驾校校长最后一个出庭受审(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9:41 新文化报 | ||||||||||
原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赵恩才腐败案系列报道之六 原长风驾校校长李福春涉嫌单位行贿案昨开审,是系列腐败案最后一个开庭审理的案件核心提示 10月26日至11月1日,原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赵恩才及原交警支队驾管处处长古占欣等7人因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分别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延边州各县市法院公开审理。2001年至2003年8月间,他们非法发放数万个未经考试的驾驶证,严重损害了国家声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原吉林市丰顺驾校校长鞠晶等6人涉嫌行贿案也于日前在延边州各县市法院公开审理。 昨日9时正式开庭,与上次在同一地点开庭审理的原吉林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干部王慧开庭时的拥挤场面不同,李案旁听人员只有一名家属,是李福春的女婿。李福春今年已经70岁,今年3月12日被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在居住地取保候审,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侦察终结后,以被告人李福春涉嫌犯单位行贿罪,于2004年8月23日向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04年9月10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图们市法院管辖。昨日开庭,李福春和女婿从吉林市赶到图们接受审讯。被告被控行贿20多万元 公诉人指控,2001年至2003年间,被告人李福春在经营吉林市长风驾校期间,以校长身份伙同内勤赵艳玲以行贿手段大量办理未经考试的驾驶证,李福春向交警支队驾管处处长古占欣行贿20余万元,办证1300余本,指使赵向驾管处内勤韩秀娟行贿33400元,办证80余本,为其单位牟利50余万元。为是否够罪辩论激烈 李福春的案情相对简单,但控辩双方却在行贿金额是否够20万元的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根据我国法律,单位行贿罪的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才能构成犯罪,以下则不够论罪。为此,辩护人和李福春均辩称,违规办证是事实,但行贿金额不到20万元。理由是:办证数字应该是1000本,自己记不清楚了。每办理一个驾驶证自己要给古占欣150元到200元左右,一般都给150元。驾校有一辆东风车被驾管处使用,并由驾校交纳各种费用,为此,古占欣免去了大概4万多元钱,此外,由于自己的弟弟曾经是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所以古给免了一部分钱。这样加起来自己送给古的费用应该不足15万元,加上给韩秀娟的3万多元,也不够20万元。自己办理的违规驾驶证大多都经过了培训和考试,情节比其他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驾校要轻。公诉机关驳斥不能代替原来供述 对此,公诉机关驳斥,被告在公安和检查阶段均交代了办理违规驾照1300本的事实,并且有古占欣等多人的证词,现在的说法不能代替原来供述。 在庭审中,70岁的李福春老泪纵横,他说:“我不懂法,我不知道自己犯了罪。驾校竞争激烈,人家都能办来驾驶证,我也得办。古占欣管我要钱、要车,内勤不给钱也不给办事……” 12时,本案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江城交警腐败窝案最后一个受审人——原吉林市长风驾校校长李福春受审 本报记者 杨威 摄 新闻编辑: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