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码头挖空316国道护坡”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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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0:4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闽清县水口水电站上游十几个私建小码头,滥挖、滥建导致316国道护坡被挖空、地基裸露事件,经本报11月3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众读者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认为非法码头严重影响路面、航道交通安全,长期得不到根治是种怪现象,有关部门理应尽早行动。 据了解,目前该县已派出土地勘测人员,对水口水电站上游江岸的地质进行现场勘测
协作:操作起来有难度 记者在闽清县政府下发的梅政[2004]16号《关于禁止闽江沿岸滥建码头的通告》中看到,通告将码头的管理分类为国土建设管理、用地和水域管理、岔道管理和路面安全管理,私建码头违反上述四种管理规定,将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依职权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刹住滥建码头之风,确保码头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和码头货运市场的繁荣有序”。 福州市公路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称,按照规定,路政部门主要是监管建设码头在国道一侧违规修建岔道和路基被破坏的现象,但往往是路政执法人员巡逻发现后,欲进行制止或处罚,可码头业主都躲避着不肯出面,更谈不上按规定“立即恢复原貌”等。为封闭该岔道,路政部门遂在该岔道口修建水泥护栏、护墙、路障等,可没过几天,不法业主就动用挖掘机重新将岔道打开。 “路政部门无权扣车扣物,有时连开出的罚单都找不到业主!”该人士称,单靠一个部门力量太单薄了,处罚力度也十分有限。 闽清县政府办接待记者采访的老林坦言,由各部门联合取缔私建码头,看似简单,但“操作起来有难度”。县里将于近期再次召开各成员单位的协调会。 根治:谁都不愿先关门 针对私建、滥建码头现象,闽清县政府于今年8月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港务、国土资源、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任小组成员。闽清县交通局林振松副局长说,该县曾组织多个职能部门,出动执法人员进行了不下6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关闭了一批非法私建码头,但回潮现象仍较为严重。 据了解,整治小组曾经开过4次“业主协调大会”,动员那些不符合规划条件、危及国道车辆交通安全的业主自行关闭,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哪个业主又自甘关闭呢?一位业主私下告诉记者,所有的私建码头都未经过正规审批,业主之间,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愿关闭走人。“要取缔就一起取缔,然后再经过审批,谁符合条件,谁就留下来,这样才公平”。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