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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前妻被儿索赔48万 广州审理人伦惨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6:5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新快报》报道:结婚后妻子的不忠和冷落,离婚后对儿子成长教育的漠视,让前夫高举屠刀,狠狠地刺向前妻,随后挥刀自尽,结局是前妻不治身亡,凶手却活了过来。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宗血案,杀死前妻的丈夫说是为了儿子的教育问题才下毒手,而儿子却当庭向父亲索取赔偿48万。

  据悉,李强是海南人,今年43岁,前妻王梅是深圳人,两人原先住在深圳沙头角,有
一个13岁的男孩。两人的感情在孩子出生后,逐渐走下坡路,在2001年时,当孩子10岁时两人离婚。据李强在庭上说,王梅老是看不起他。不仅如此,王梅还与其他男子通奸,有一次还被李强当场捉奸在床。

  离婚后,双方先后签订了三份协议,约定孩子由李强直接抚养,但后来王梅却将她与孩子的户口从沙头角迁到深圳南山区,随后又离开深圳到东莞打工,接着到广州天河工作。

  在今年初时,孩子已经小学毕业要上初中,但户口却不跟他在一起,这很不利,李强便经常要求王梅回深圳将户口迁回沙头角,便于他对孩子进行照顾抚养,但王梅一直不肯。

  所有的这些,都让李强对王梅产生极大的怨恨,更产生了杀害王梅的念头。今年4月28日,李强到广州找到王梅。两人一见面又因孩子户口问题发生争吵,李强用匕首杀死王梅后自杀未遂。

  昨日的庭审让人意外的是,李强、王梅13岁的孩子委托两名律师对父亲提起索赔,要求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48万元。对儿子的这个请求,李强本人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意外,只是表示自己想赔偿也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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