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工会建设:沃尔玛为何不建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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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22:2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南京11月9日电(记者姚玉洁、王力)“就南京沃尔玛组建工会一事,南京市总工会上门做了七八次工作,却都无功而返。”江苏省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李林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全国总工会近期对辽宁、上海、浙江、云南、湖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会法》实施情
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部分跨国公司在华企业长期拒不组建工会,沃尔玛位列其中。 据《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介绍:沃尔玛目前在我国17个城市开办35家商场,没有一家商场建立工会组织,其总部设在深圳。深圳市总工会主席曾上门做工作,第一次谈建会问题被婉拒,第二次干脆拒绝谈,理由是“沃尔玛在全球都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沃尔玛抵制建会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 记者在南京沃尔玛随机采访了5位员工,有4位不知道公司是否建有工会组织。当记者问起如果发生劳资纠纷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怎么办,一位女员工说:“那就只好自认倒霉了。”另一位男员工则对公司充满信任感:“肯定有工会!像沃尔玛这样的大公司,应该非常重视自身形象,会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然而沃尔玛并不完全符合员工心中这一“光辉形象”,公司在深圳、大连、昆明等城市均摆出不合作态度,多次声称“沃尔玛公司管理层没有收到职工自愿成立工会的要求,所以暂无必要组建工会。”在工会问题上,近3年来沃尔玛遭到了美国“国家劳动力关系委员会”的28次投诉。这个委员会认为,沃尔玛从事了反工会活动,如解雇有接近工会嫌疑的员工。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事务总监徐俊,他对记者重申了公司CEO的两个观点:“第一,沃尔玛不是反工会,也不是拒建工会;第二,沃尔玛在中国一贯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我们完全按照相关法规执行。”记者反问:“难道《工会法》不是中国的法律吗?”徐俊随即转移了话题。 江苏省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李林森说:“跨国公司不愿组建工会,除了担心工会与公司对立以外,一个主要的考虑就是节约成本。《工会法》规定,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其中60%以福利形式发还职工,另外40%上交上级工会。这意味着即使只有很少员工加入工会,企业仍然要按全部员工工资的2%缴纳经费。” 李林森表示,对于拒不合作的跨国公司,工会将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各级工会上下配合、联合交涉,各地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合力督促,借助外企中党组织的影响帮助组建工会等。此外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规定,企业开业投产一年内,没有依法组建工会的,从期满后第一个月起,按全部员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交。 据了解,北京、河北、福建等省市也有类似的“筹备金”制度。对此,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事务总监徐俊表示:“如果有法律规定,我们一定按法律规定来办。其他不便多做评论。” 李林森告诉记者,其实《工会法》对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已经很明确,但在执行上刚性不够。一些党政领导的主导思想偏重招商引资,担心追究工会问题会吓走外商,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漠视劳工利益。上海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因为沃尔玛拒建工会,上海拒绝了沃尔玛进驻上海。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在工会组织的努力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面临激烈商业竞争的沃尔玛让步只是时间问题。据媒体报道,加拿大容基耶尔市的沃尔玛工人不久前获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他们赢得了建立沃尔玛全球首个工会组织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