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烟草病虫害防治款”烟草局长获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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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23:33 华夏时报 | ||||||||
中国贪污“烟草病虫害防治款”烟草局长获刑5年贪污“烟草病虫害防治款”烟草局长获刑5年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11-10 据新华社电11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一起烟草局长贪污烟叶病虫害防治款的贪污案,裁定驳回被告人原卢氏县烟草专卖局局长王留军的上诉,维持原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王留军,男,现年40岁,原系卢氏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2000年夏季,卢氏县颜东村等部分烟区烟叶病虫害暴发,为此,卢氏县财政局拨款8万元用于颜东村防治烟叶病虫害,时任烟草局局长的王留军接到款后,并不急着治虫,而是想方设法把这笔钱揣进了自己腰包。王留军找到承包颜东村建校工程的杜某,让其虚开一张收到8万元的收据。一个月后,王将该收据交与颜东村的村干部张某,谎称自己已将该村烟叶病虫害防治款8万元作为建校工程款支付给杜某了,并要求张出具了收到烟叶病虫害防治款的收条,王随后将该收条交与本局财务人员入账。至此,8万元烟叶病虫害防治款经过王留军几番欺骗,被其非法占有。而当年农民的烟田里,却是病虫害肆虐,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李丽静周擎松)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