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银行百余万元现金内蒙古金融蛀虫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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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23:33 华夏时报 | ||||||||
中国套取银行百余万元现金内蒙古金融蛀虫被判13年套取银行百余万元现金内蒙古金融蛀虫被判13年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11-10 据新华社电工商银行内蒙古扎兰屯市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丁毅挪用百余万元公款大案,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于近日一审作出判决,丁毅被判有期徒刑13年。
今年7月8日,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丁毅挪用公款的线索后,于当日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丁毅刑事拘留,7月19日将其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丁毅于2001年3月至2004年2月任工商银行扎兰屯市支行分理处副主任、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期间,有冒用他人姓名、虚构他人姓名、隐瞒真相、骗取有关审批人审批,在无任何财产抵押的情况下,共计骗取国家住房贷款和消费贷款31笔,合计人民币145.12万元的犯罪事实。至案发时,已按期还款16.80万元,被其非法挪用的128.32万元用于购买各种彩票。 (巴特)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