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长受贿行贿老总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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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3:59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黄旭阳)昨(9)日上午,曾引人关注的成都市土地部门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批地案中的行贿主体———成都市华夏公司、创业公司、金瑞发公司及3家公司负责人夏坚锐,被金牛区法院判定犯有单位行贿罪,3家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5万元,夏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1999年7月,夏坚锐为使金瑞发公司获得金牛区“百万庄园”116亩土地使用权,通过
1999年10月,夏通过行贿,在李、邓以及当时负责征地事务的穆欣帮助下,获得草堂村开发建设用地44亩。此后,夏又通过行贿,两次违规变更用地主体,最终该地使用权落到夏任法定代表人的创业公司名下。 2000年5月,夏通过行贿,在李、邓、穆的“操作”下,直接与国土部门下属统征办签订《划拨土地协议》,将78亩土地直接划拨给创业公司。 在1999年至2003年,夏坚锐先后向李大地行贿31.5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向邓作先行贿43万元人民币,向穆欣行贿7.6万元人民币。 在李大地、邓作先、穆欣收受贿赂一案曝光后,夏坚锐主动投案自首,同时金瑞发公司已于2004年4月22日、23日分别向成都市国土局补缴了“百万庄园”土地开发建设费232.146万元,行政处罚金1259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