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民警向居民述职述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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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5: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11月9日《新京报》载,北京市公安局将把“面对面述职述廉”作为派出所一项制度,每年述职两次。今年12月1日至10日,各派出所所长、民警将首次面向社区群众述职述廉,是否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请收礼、推诿、扯皮,都得说明白。据悉,述职述廉报告会每场人数不少于50人,由居住在辖区内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群众将给民警打分,并填写“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评价意见,评价结果记入民警个人廉政信用档案。
编者:民警作为百姓安全的“守夜人”,安全夜守得咋样?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这厢好,北京这里为百姓提供了一个沟通平台,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张诗河(自由撰稿人):的确,这是一项很有创意并具可操作性的尝试。从权力的源头看,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为是否保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体现了“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最有发言权。北京警方的做法值得提倡和推广。 杜明骏(银行职员):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一个派出所长,如果平日里经常吃拿卡要,等到他面对老百姓述职的时候,能嘴上抹油把自己的工作说得天花乱坠吗?我想,他即便是想那么说也是会心虚的。应该说,这个方法不失为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办法。 王国兴(市民):我也认为很好,但关键是要“玩真的”,否则就流于形式了。 黄新慧(教师):没错。乍一看这个新制度似乎确能起到规范民警言行的作用,但细细想来,此类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有几个?我相信上级的本意总是好的,只是在各级部门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到最后也只是个“秀”。 杜丽鹏(学生):上面两位朋友的顾虑不无道理,我也认为不该过分乐观。你看,一个民警头上戴着多少紧箍咒啊!可个别民警不是还照样胡来吗?仅仅是让他们在群众面前述职述廉,就有恁大作用?我看不大可能。 王泓毓(公务员):我说话可能难听一些:这是一个典型的新闻炒作!“所有警察都要向辖区居民汇报工作,当场接受点评、监督”,可有几个群众敢点评监督警察?不想“混”了吧。 编者:呵呵,王先生似乎是被警察吓怕了,想想有些警察的作风,王先生的怕也可以理解。但我觉得北京警方也正是为此才想以此形式来拉近警民的距离。 郑洪(职员):我认为,述职总比不述强,起码是给你照面了。过去可是咱小百姓找人家,人家都不带搭理的,更别说主动上门让你给评头论足了。即便是最后变成了走形式,也算是有个形式,也算是前进了一步。 周明华(媒体从业者):我关心的是,如果百姓在这样的述职述廉会上发出了“杂音”,提出了社区安全方面的尖锐问题;或者针对某民警,百姓给他打分为“不满意”,那么,他还有资格继续当警察吗?很可惜,报道未进一步阐述。 沈河(职员):我关心两个问题。第一,述职述廉报告会由谁来组织?若是由派出所来组织,那么很可能会对参与评议人员有所选择。允许谁参加,不允许谁参加,不能让派出所说了算。因为这样一来,“群众”评议就可能变成赞歌一片,从而失去了报告会的意义。第二,为什么一定要由“代表”组成评议人员呢?代表如何产生?为何不可以把民警的廉政情况张贴在小区公告栏,让所有的居民都能够看到、评判?然后上级公安机关再设立一个反馈渠道来听取居民意见?这样是不是比“组织”报告会的效果要好得多? 李伟锋(自由撰稿人):作秀又何妨?任何事情刚开始时都会有点“作秀”的味道,但如果能坚持下来,自然就会有好效果。我担心的是,如果公安局局长换人了,这项规定还能否坚持下去?所以我想,如果是公安机关以外的立法机关、监督机关(如人大、纪委)来规定、来监督,制度坚持下去的可能性才会更大,落实的效果也可能会更好。 编者:大家说得都很好,但我想,我们更该听听来自警察的声音。 董刚(警察):民警面向社区群众述职述廉,不管这是不是一种形式主义,我认为是非常可取的。其实民警好不好,做事做得细致不细致,辖区的居民心里都有一杆秤,之所以让民警来和居民面对面,不是为难民警,而是为了搞好派出所的工作。至于大家所担心的“人情”问题,肯定会存在,但是述职比不述职好,至少可以让那些不为民服务的警察有一个约束,一次说假话可以,说多了自己都会不好意思。我相信绝大多数警察还是崇尚自己的职业的,这样交流有利于双方的互相理解。 编者:谢谢大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