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2亿元一审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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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6:23 天津日报 | ||||||||
李京华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原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卞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锋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法院介绍,今年41岁的卞中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262.37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9993.3万元,伙同其主管领导、经费管理处副处长吴锋挪用公款100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卞中所犯贪污罪罪行极其严重,本应判处死刑,鉴于卞中在被抓获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大部分赃款已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法院鉴于被告人吴锋在司法机关尚不掌握其伙同卞中私自挪用公款事实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找单位领导谈话,并如实供述了挪用公款、收取利息的犯罪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自首情节,依法对其所犯挪用公款罪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