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理公安车辆 警方承诺"五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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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29 汉网 | ||||||||
为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严格公安车辆管理动员会议,要求民警驾驶公安号牌车辆必须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并向社会作出“五不准”承诺。 这“五不准”是:不准压越双黄线、乱超车,不准逆向行驶,不准闯红灯,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准乱鸣警笛,公安车辆不准在歌舞娱乐场所门前停放。对违反“五不准”的公安
市公安局督察队将组织专项督察,路面执勤交警只要发现公安车辆违反“五不准”,将及时予以纠正,依法处罚,并迅速上报。市公安局欢迎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电话为85395555。(通讯员秦千桥)(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