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保证明年底清还2亿多拖欠工资给农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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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08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唐正芳)南宁市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根据工资表直接或委托银行发到农民工本人,并在2005年底清还所有政府投资工程2.43亿元的拖欠款,这是11月9日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广西汇报会”上传出的消息。 据介绍,今年6月,南宁市按建设部统一标准开展了网上数据申报调查。网上统计数据显示,日前,南宁市还拖欠工程款额为6.0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共计2
除此之外,南宁市在完善缴纳工资保障金有关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近期下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保证工资要根据民工工资表,直接或委托银行发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