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已着手修订法例 拟强制大厦业主法团投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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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0日电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仔添喜大厦业主立案法团被法庭颁令清盘,小业主要上身承担2500万港元赔偿,引起各方关注。港府已着手修订法例,规定大厦要购买第三者保险,初步建议保额是1000万元。保险界人士指小业主因此要摊分的保费不会太高,并呼吁业主要自行购买有第三者责任的家居保险。 香港民政事务总署署长陈甘美华昨日表示,计划在明年四月向立法会提出修订,而修
授权法团代借贷维修 香港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张冯咏萍亦称,政府草拟之法案,将规定大厦购买第三者保险,初步建议保额是1000万元,以保障小业主。 香港民政事务总署表示,将会授权法团,如果大厦有个别业主联络不上,又或者不肯出钱,法团可以代替该业主向政府借贷,从事紧急维修拆卸工程。当局又计划修例,确保法团的成员不会因为参与法团工作而要负上个人法律责任,一系列措施都是为了强制法团购买第三者保险的计划。 法团不买保险可罚5万 法团日后不买保险,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至于法例生效前有多长宽限期,港府表示,尚要跟立法会商讨。 香港保险业联会主席陈健波表示,大厦购买第三者保险,1000万元的保额是最基本,平均每名小业主负担亦不会太多。 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亦赞成政府强制大厦需要购买保险,并指出物业管理公司通常都会提醒大厦业主立案法团要购买保险,但最终决定是否购买则是业主立案法团决定。 小业主承担赔偿不公平 身兼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的立法会议员陈智思表示,香港仔添喜大厦小业主共同承担巨额赔偿事件是十分不幸。他指出,其他本来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士或公司,皆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责任,令小业主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小业主不公平。他又建议未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业主立案法团应尽快购买,业主亦应购买家居责任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