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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被判死缓称罪有应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33 上海青年报

  法院判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原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卞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锋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被判之后

  昨天,卞中接到死缓判决后情绪很激动,酝酿了很长后时间后,他语音颤抖地表示,感谢法律留下他的生命,给他“悔改的机会”。在法官按照规定程序讯问他对判决的意见时,他连连表示:“没有意见,罪有应得!罪有应得!”

  为何只判死缓?

  认罪较好赃款多已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8月至2002年12月间,卞中在负责办理向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的院校、科研单位拨款的工作中,多次将部分因故被退回款以重新拨出为名,分别采取伪造银行进账单、信汇凭证、电汇凭证在单位平账的手段,将公款共计人民币1262.37万元侵吞。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间,卞中多次采取相似手段,先后8次将公款19993.3万元挪用给他人。早在1995年8月,卞中还伙同吴锋将公款人民币1000万元挪用给他人,并收取利息294.5万元,其中吴锋分得赃款人民币1万元。从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吴锋开始担任国家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副处长,成为卞中的上级领导,因为二人有共同挪用事实,吴锋怕卞中揭发自己,因而对卞中的犯罪行为没有认真审查,致使卞中将国家基金委资金人民币1095.27万元贪污、将人民币19993.3万元挪用,造成国家基金委256万元人民币的重大经济损失。

  贪污、挪用两亿元之多,一般人可能认为这些犯罪足够让卞中被枪毙上百次,但法院最终为何只判处死缓呢?法院判决认为,卞中所犯贪污罪罪行极其严重,应判处死刑,鉴于卞中在被抓获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大部分赃款已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为何作案达8年?

  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是主因

  卞中案是由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最先查出的。检察部门硬是从一笔2090万元的账单上揪出了2亿多元的大案犯。侦查此案的主要检察官之一的张磊告诉记者,卞中案被发现很偶然,如果不是一个举报,卞中可能还会继续贪、挪下去,他甚至可能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逃日本。因为被抓时卞中的包里就揣着一张去日本的护照,而且已办好签证。卞中之所以在8年间没有被发现,除了财务管理混乱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该基金会的内部审计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张磊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尽管有巨额的资金外流,但该基金会每年的内部审计却发现账目都是正常的。只要求账做平了,两边能对上就算是审计过关了。这是出现问题的一个主要方面。

  张磊说:“卞中平时话不多,但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业务上也是很精明的。有一次为平一笔20多万元的账,他前后花了一年的时间。从他的账面上你根本看不出任何问题。内部审计只是对账面进行审计,没有进行实质审计是根本抓不出他的任何蛛丝马迹的。但是如果到银行进行对账,就很容易发现他的犯罪漏洞之所在。”

  案件回顾

  出纳对账单时牵出大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8月至2002年12月间,卞中在负责办理向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的院校、科研单位拨款的工作中,多次将部分因故被退回款以重新拨出为名,分别采取伪造银行进账单、信汇凭证、电汇凭证在单位平账的手段,将公款共计人民币1262.37万元侵吞。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间,卞中多次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进账单,编造支票配售记录的手段,先后8次将公款共计人民币19993.3万元挪出,转入北京汇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女友柴某家人开办的东方旭阳公司账内,用于上述两家公司的营利活动。为此,卞中收取汇人公司支付的利息款人民币8万元。

  此外,1995年8月,卞中伙同当时担任国家基金委综合计划局财务处会计的吴锋,私自将公款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并以委托贷款方式借给广州保税区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为此,卞中、吴锋收取广州银鸿公司支付的利息人民币294.5万元,其中吴锋分得赃款人民币1万元。1998年4月间,广州银鸿公司将该款返还国家基金委。案发后吴锋将1万元退出。

  今年40岁的吴锋于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在担任国家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副处长,负责各类基金项目经费的拨款工作期间,因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卞中将国家基金委巨额资金贪污、挪用,造成国家基金委256万元人民币的重大经济损失。

  2003年2月,国家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一名出纳对账时发现一笔用支票转出的2090万元账目有疑问,经核对,该支票已由卞中登记为作废支票。出纳要求卞中出示作废支票,卞中无法出示,当晚出纳将此情况向单位领导作了汇报。第二天,检察机关接到国家基金委举报后,将卞中抓获。2003年4月,吴锋主动找到单位领导谈话,并交代了与卞中共同将人民币1000万元公款存入中农信公司并获取200余万元利息的事实。

  法院介绍,案发后,卞中贪污、挪用的公款已经绝大部分被追回。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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