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区域环保规划将出台提出三大战略任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10 南方日报 |
2020年珠三角建成生态城市群 广东省环保规划实施暨治污保洁工作会议透露,由国内众多知名专家历时一年调研编制的全国第一个区域性环保规划《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近日通过最后论证,即将出台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九大城市将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使珠三角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 据广东省环保局规划处有关专家介绍,珠三角作为中国经济龙头之一,经济发展和环保协调问题尤其突出,如果能够通过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群的模式使两者更好地结合,将为全国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规划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任务。到2005年,珠三角区域内的九大城市将全部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10年全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珠三角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2020年九个城市进一步创建生态市,珠三角建成生态城市群。 大气污染现状 200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共排放可吸入颗粒物(PM10)大约33.8万吨,排放量最大的城市是江门,其中PM10排放量占区域总排放量的26.3%;其次是广州、佛山、东莞和肇庆,排放量分别占总排放量的16.9%、15.2%、12.2%和11.9%。 根据预测,2010年、2020年废水和水污染物产生量将分别比2002年增加60%、100%,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PM10污染物排放量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些都将对未来珠江三角洲大气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规划》措施 红线: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到2010年,SO2、NOx和PM10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40万吨/年、42万吨/年、30万吨/年以内。 各城市城区和近郊区原则上不安排对大气环境影响大的项目。珠江三角洲中部,特别是广州、佛山及东莞的大气环境容量已饱和,原则上不再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花都—三水—高明—鹤山—新会—斗门—珠海—番禺—广州市区—东莞—深圳的大气污染源对整个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大,需加大治理力度,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绿线:企业生产废物最小化 电力行业 不再规划布点新建燃煤燃油电厂;已规划的新建电厂要配套烟气脱硫装置;2005年前,依法关停50兆瓦燃煤(油)小火电;2010年前,限制未进行烟气脱硫火电厂的生产;鼓励进行烟气脱硝,并采用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发电技术。同时,要降低发电能耗、新鲜水消耗和废水排放。 石油化工 采用热电联供和工业气体联产组合的公用工程,推广加氢、干式蒸馏等清洁生产工艺,采用硫回收系统、瓦斯回收气柜系统、乙烯火炬回收系统、加氢尾气处理装置、废气催化燃烧装置、双膜法污水净化回用装置、加热炉废气余热回收装置和含油污泥掺泥焦化技术以及其它先进的资源回收技术,使石化工业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钢铁工业 重点发展熔融还原、连铸、新一代钢铁材料开发等前沿技术。优化钢铁制造流程,发展节能成本低的烧结炼焦新技术、高炉富氧喷煤等综合节能及环保技术。发展降低烧结机废气排放量与废气循环技术、新型炼焦技术、干炼焦技术、高炉节能降低二氧化碳技术、高炉渣和炼钢炉渣的资源化技术、粉尘回收技术、废钢加工处理技术,降低能耗,减少二氧化硫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使各类炉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禁止无石灰石资源地区、城市市区、城镇镇区和近郊区及风景名胜区域内投资新建扩建水泥厂。以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和非金属矿深加工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和陶瓷废料等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建材。 蓝线: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加大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到2007年,125兆瓦以上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配套脱硫设施,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关停污染严重的小火电,发展大容量、低能耗机组,改造低效率机组,逐步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工艺和设备。实施节能技改,提高火电厂能源利用率,在2010年把发电煤耗下降到32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 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0年淘汰所有4吨/小时以下(含4吨/小时)和使用8年以上的1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或改用油、气、电。 限制燃料含硫量。加强流通渠道控制,燃煤及燃油含硫量控制在0.8%以内。 控制可吸入颗粒物 原则上不再规划扩建、新建水泥厂。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生产工艺,逐步淘汰立窑。现有水泥厂、电厂和工业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设备,达标排放。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管理、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饮食服务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严格控制饮食业油烟无组织排放。 防治氮氧化物污染 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提高油品质量,降低机动车燃油硫和烯烃含量。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的检测,强化在用车监督管理。火电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技术。 电厂脱硫工程 投资90亿元,完成125兆瓦以上燃煤、燃油电厂脱硫治理,并安装烟气主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燃油电厂配套安装脱硫装置,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水污染现状 虽然珠江三角洲主、干流水道水质基本上维持II、III类良好水平,但由于生活废水排放量大、工业排污集中、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目前受污染的河长仍呈增长趋势,大部分城市江段、河涌水质污染严重,局部河段水体劣于Ⅴ类,沿岸居民生活生产受到影响。区域供水排水交错,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到影响,跨区水污染日益突出。区域水资源丰沛优势正向水质型缺水劣势转变。 《规划》措施 红线:确保区域连续性供水安全 调整取水排水格局,调整和优化各河段水功能,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有序协调,确立水环境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区域持续性供水安全。到2010年,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东江水资源区域:包括深圳、东莞、惠州的东江水资源区。东江干流及下游河网区的非感潮河道,包括东江主干、西枝江、增江的主要河道及河网区域咸水线以上(万江、中堂、新塘一线以北)的主要河道,作为区域共同的水源地严格保护。 石马河—寒溪水—东莞运河排水河系——东莞市绝大部分(石碣、石排、高埗三镇污水经中心沟收集处理后调跨过南支流进入运河)、深圳市的龙华、观澜、布吉(部分)等污水在现有水道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连结贯通,从东莞新湾的农裕围入海。 深圳河排水系统——深圳特区皇岗路以东的排水与香港新界的排水经处理达标后从深圳湾入海。其中深圳水库集水区内的排水处理达标后以人工抽提方式进入深圳河。 大亚湾区域排水系统——南线收集新圩、秋长、淡水、澳头等地排水,处理达标后由放流管排向大亚湾南侧外湾的专设试验区;北线收集永湖、沙田、霞涌及石化工业区等地排水,处理达标后由放流管排向大亚湾北侧外湾的专设试验区。 广州东片排水系统——包括广州市黄埔区全部、天河与增城市的一部分,构成排入黄埔水道的排水系统,在东江北干流西岸大墩至新塘一线的排水,应截流处理后引向南岗以下的排水管系统。 北江、东江共同水资源区域:主要为广州市。 区域内的东江水调往珠江三角洲东部,保好用好流溪河水源的同时,拓展用好北江水,以顺德水道及与其相通的西江来水、北江干流和白坭水道作为储备水源,以东江北支流、增江、流溪河、白坭水道、西航道、北江干流、顺德水道—沙湾水道构成环形供水通道。 流溪河流域排水——限制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将排水按天然流向汇入各支流,采取适当的河道净化措施,确保集中排水不直接进入流溪河主干,进入主干的径流达到III类,保护流溪河本地供水水源。 北江、西江共同水资源区域:包括四会、中山,以及佛山市的禅城、三水、南海、顺德等。 以北江主干、绥江主干、西江主干、东平顺德水道并下连沙湾、桂洲、小榄、鸡鸦、容桂等水道,构成网状供水河系,中部通过甘竹溪和容桂水道与西江主干相连,构成整个河网区的战略性调配水源。同时,保护以五桂山为中心形成的本地径流。 西江水资源区域:包括肇庆、高要、高明、鹤山、江门、新会、中山、珠海、斗门等地。 肇庆至四口门之间万余平方公里区域的排水只能沿西江干流而下,上、下游在发展过程中供、排水矛盾日益突出。以西江主干为中心,与睦洲、虎跳门、泥湾门水道上端等河道构成区域供水河道系统,在合理利用本地水资源的前提下,按发展需要建设从该河系调水的区域性供水网络。 西江、潭江共同供水区域:包括新会、恩平、开平、台山等市。 该区域供、排水道相互交叉,银洲湖以南目前使用潭江水源,水量、水环境容量资源都相对较为缺乏,且潭江上下游供、排水也存在矛盾。以潭江为本地水源,通过西江干流及其分流的睦洲、泥湾、虎跳等水道建立跨水道调水管网,形成区域性战略水源。 重要集水区禁上项目 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布设排放污水项目,严格限制在重要集水区布局排放污水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区域: 广州珠江西航道沙贝以上整个流溪河、增江增城以上集水区域,以及划为水源地河道及水库,深圳所有饮用水源地、水库及其集水区域; 佛山白坭河集水区、高明怆江河明城以上集水区、北江集水区、北江水系(东平、顺德等)供水河道以及区内纳入饮用水源的水库及其集水区等; 东莞东江万江、中堂以上集水区(排水人工导入东莞运河排水体系的区域除外),同沙、松木山水库及其集水区等; 惠州西枝江星河断面以上集水区、所有列入Ⅱ类水的水库集水区、东江供水河道集水区; 肇庆绥江东乡以上断面、新兴河莲塘以上集水区、水库集水区、西江供水河道等; 中山长江水库集水区、列为Ⅱ类水的东海、小榄、鸡鸦水道等供水河道; 珠海供水河道及作为饮用水的水库及其集水区; 江门潭江水口以上流域(开平、恩平、台山等建成区除外)、西江供水河道、沙田河水口以上集水区、以及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及其集水区。 绿线:优化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规划纲要,到2010年、2020年将单位GDP物耗能耗指标降低到现状的1/2、1/4,单位GDP污染物排放指标降低到现状的1/3和1/6。 结合区域取水排水河系分离、容量利用以及发展需求,调整和优化珠江三角洲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协调饮用水源地主河道上下段水质功能,限制向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河段直接排水。规定自然汇入主河道的水质达到III类水,处理后废水先排入城市内河涌,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各水体功能区目标的实现。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系统规划与管理。 蓝线:重点解决水污染问题 结合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的实施,全面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 到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28亿吨/年,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50%,万元GDP的COD排放量下降到3.5千克/万元,基本实现工业“增产不增污”;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工业生活COD排放总量控制在87.4万吨/年;实现区域性取水、排水的协调,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珠江三角洲水系主干、支流水质维持良好水平,主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体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要求,国控、省控断面以及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流经城市河段有机污染明显改善。 到2020年,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38亿吨/年,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0%,万元GDP的COD排放量下降到1.4千克/万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工业生活COD排放总量控制在69.6万吨/年;流经城市河段和城镇内河涌水质明显改善,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国控、省控江段以及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珠江三角洲水系主干、支流水质维持优良水平,各自然水系基本恢复水体生态功能。 本报记者 刘茜 实习生 温明剑 通讯员 钟奇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