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流氓”弄脏了谁的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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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17 沈阳今报 |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潘家镇镇政府与该镇一材料厂由于租金问题发生纠纷,于是,镇政府便派一百多名城管人员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强行进厂搬东西。据悉,此举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但该镇镇长竟说:“我们不从法律上考虑。”(《现代快报》11月9日) 把一百多名城管人员“化妆”起来并用以对付普通的“经济纠纷”案,镇政府的越权违法行为已是不容置疑。我们把蓄意闹事的球迷称为“足球流氓”,那么,是不是可以斗胆
之所以诸多权力部门喜欢“强行”、“暴力”等举动,一是相比法渠道,“暴力”更省时省力,更容易出“成就”;二是就算出了问题,以其手中的“强势资源”,他们也相信可以在短期内摆平。 就像“足球流氓”可以把自己的流氓举动当成爱地域或爱国家的借口一样,“执法流氓”也可以把“暴力执法”说成是维护正义或者顾全大局。但不管如何,对于百姓来说,这更像是州官们在明目张胆地放火。山东周海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