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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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26 每日新报 | ||||||||
《北京青年报》供本报专稿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接连发生多起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恶性案件和意外事故,昨天教育部部长周济明确指出,对在全国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凡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儆
据了解,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快研究起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程》和《学校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