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拟追认王鹏烈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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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在巴基斯坦遭到绑架遇难的中国工程师王鹏是否能追认为“烈士”?记者昨天上午从水利水电十三局党委获悉,该局近日已向山东省民政厅提出书面申请。但山东省民政厅“对其性质有点拿不准”,已起草报告,向民政部请示。 据十三局党委副书记刘炳刚介绍,上周五,十三局党委32号文件中“关于追认王鹏同志为烈士”的报告和附件,已发给王鹏户口所在地———山东省民政厅。
刘炳刚还向记者转述了10月17日在驻巴大使馆唐家璇外长的讲话:王鹏在自己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面对凶恶的绑匪,临危不惧,沉着应对,不向恐怖分子屈服,用实际行动捍卫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刘炳刚说,他们也希望王鹏追认“烈士”的申请早日批复,作为十三局也感到十分的光荣。据悉,按照正常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