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教授在榕遇车祸 伤者家属索赔1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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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2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年10月1日清晨6时20分,福州尤溪洲大桥下的人行横道上发生一起一死一重伤的交通事故。重伤者,是来榕探亲的上海口腔界著名专家、教授,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林国础老人,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死者,则是其弟媳。 肇事司机,开的是福建梅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生公司)的旅行车,但据梅生公司称,其并非该公司员工,旅行车则是当日借给该公司的另一个员工,所以“此事与
昨日下午,伤者家属向梅生公司提出140万的“天价”赔偿金,并表示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事故认定: 没有停车让行负担全部责任 林国础的儿子林锋说,当时其父亲、婶婶等人在闽江公园晨练,路过人行横道时被旅行车撞倒,婶婶死了,父亲被送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救。当晚父亲所在的上海第九医院也派出5位专家,飞抵福州做手术。目前父亲颈椎多节受损,高位瘫痪,仍在ICU重症病房监护,靠呼吸机呼吸,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10月20日,台江交巡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司机邱某行经人行横道附近,遇行人正在通过,未停车让行,且遇险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其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起全部过错作用,应负全部责任。 梅生公司: 司机并非员工此事与己无关 事发后,梅生公司负责人曾到医院了解情况,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垫付了3万元医疗费。因为承受不了巨额医疗费,伤者家属多次约见梅生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昨日的协商中,伤者家属开出140多万元的赔偿金(包括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赔偿、误工费等)。 “我们根本承受不了,更何况肇事司机不是本公司员工”,梅生公司副总经理吴开崇称,国庆之前,公司中层干部谢某(车祸后已辞职)向领导借车,欲送家人回老家,并承诺负责一切费用。考虑到谢某工作表现较出色,领导遂同意借车。当天,谢某本想让公司车队负责人老邱开车,但因老邱身体不适,就让其儿子代替开车,不料出了车祸。他认为,老邱的儿子开车出事,是受害者和肇事司机之间的纠纷,与公司无关。公司愿意以补助员工的形式,协助双方解决此事。 对此,林锋认为,公司派车接送员工及家属回家,由肇事司机顶替父亲上班履行职务,这是公司为员工发放福利的一种形式,怎么可能没责任?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