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 四川:政府会议纪要逐步淡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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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38 法制日报 | ||||||||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只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做出规定——— 四川:政府会议纪要逐步淡出本报记者 辛红 会议纪要,这种老百姓最熟悉不过的政府文件,甚至常常作为诉讼的依据,目前在四
这是四川省省长张中伟近日在接受中央媒体依法行政采访活动中告诉记者的。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四川省政府取消了省长办公会,今后政府一般不出会议纪要。 张中伟说,政府部门要严格规范内部行为,立法时要注意处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的关系,规范性文件与会议纪要的关系。8月24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确定今后省政府会议制度只有省政府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两种形式,形成的会议纪要能公开的尽量公开。 以往,各地政府的议事程序通常有全体会、常务会、省长(市长)办公会,有的地方甚至还有专题会。虽然各地省长办公会或市长办公会都明确了召集的程序,但往往副省长、副市长等主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就做出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并对外产生约束力,部门利益难免。 因为质疑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由此引发的争议近来频频曝光。据新华社报道,今年4月,海南省白沙县政府以一纸会议纪要将民营橡胶收购站收胶的权利剥夺,规定全县民营橡胶产品由县热作场统一收购、加工、销售。 7家橡胶收购站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县政府撤销该会议纪要。而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更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违反教育部“一费制”规定,要求学校向小学一年级新生每人收取“普九”借资费120元。 类似的会议纪要有法律效力吗?国务院法制办副司长吕锡伟表示,会议纪要应该只是政府内部议事的记录。四川取消会议纪要,体现了国务院今年4月份公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 纲要明确:“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吕锡伟说,这意味着现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即“红头文件”,以后只能对行政机关内部有效,不能对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今天发一个文,明天发一个文。 他说,以前我们国家因为政出多门,政府表达意志混乱。纲要提出十年建立法治政府,为达到合法行政的要求,首先要规范部门发文,部门不能随意表达意志,不能作为制定规则的主体;其次,要发文必须政府统一发文,规章里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不能明确的,尽量不要出台。 目前四川省广安市除了取消市长办公会,不搞会议纪要外,还启动了“红头文件”的前置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审查的文件不得直接报市政府领导审批,没有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也不得出台。今年已有两件“红头文件”因审查没通过不予出台。 四川省省长张中伟表示,为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红头文件”,防止“红头文件”相互打架或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四川省政府近期还将发布《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