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优抚对象高考优先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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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5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翟伟、顾瑞珍)民政部、教育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优抚对象教育办法,四类人高考优先录取。 《办法》指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
同时,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并不得收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此外,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