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月个新疆交通事故降两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2:39 都市消费晨报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0日电 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半年来,新疆最大的杀手——道路交通事故“吃人”势头有所减缓。 昨天,自治区交警总队发布的消息说,今年1月至10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755起,死亡2265人,受伤7172人,直接经济损失240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次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9.76%、13.62%和14.28%,死亡人数上升5.25%。
据交警总队介绍,到2003年底,全疆各类机动车驾驶人员已达137.35万人,并且每年还在以6.5%的速度增长。今年5月1日实施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我区此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上升的势头放缓,基本保持了稳定和下降的状态。 通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机动车驾驶员违法造成事故的仍占9成以上。 据悉,全疆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远高于刑事案件和火灾的死亡人数。(完)(编辑:潘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