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300余名大学生26万余元机票款一女老板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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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6:5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1月9日电(陈涛记者万兴亚)北京阳光绿岛文化交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春菊因涉嫌诈骗北京300余名大学生机票款26万余元被公诉。今天,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03年11月初至12月初,林以先收取机票款后付机票的方式,收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北京多所高校海南籍大学生300余人的26万余元人民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春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300余名大学生的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