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防止事故瞒报迟报 特大事故须6小时内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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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6:5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要在6小时内报至省里。据《大众日报》报道,山东省安监局明确提出,各市一定要及时准确地报告各类重特大事故情况,一次死亡(含遇险)10人及以上各类特大事故发生后,要在6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安监局;一次死亡3~9人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要在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安监局;同时做好事故的续报工作。发现有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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