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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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20:06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学校法》等四项有关学生的安全法规正在制订中。对学校常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学生集体上下楼须错开时间等。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有的中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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