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纳税企业被分为四级地税局重点监控D级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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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1:3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石景山地税局透露,今后,地税局将对区内纳税企业实行四级管理机制。这是全市首家实现对税源户分四级管理的机制。目前,石景山地税局评出了A级企业60家、B级企业2215家、C级企业141家、D级企业6家,对其实行区别管理。该分级是在其他区县A级、D级企业的基础上进行细分的。
4级管理机制 A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还会放宽其发票领购限量。 B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除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对其日常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升纳税信誉等级。 C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会加强管理,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将其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在发票的供应上也要严格限量供应。 D级企业:除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要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可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