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家饭店遭炸弹勒索案告破 两嫌犯江西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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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1:4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通讯员吕蓓 夏天亮 实习记者庞海英)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披露:今年“十一”前夕,本市的3家大饭店在一天中同一时间段内,分别接到了以爆炸相威胁的敲诈勒索电话。 40多小时后,北京警方在江西上饶将两名嫌疑人分别抓获,并破获6起以爆炸相威胁敲诈勒索的案件。
今年9月30日9时19分,宣武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到110布警:位于万明路11号的东方饭店接到一名操外地口音男子打来的恐吓电话,称其已在饭店内安装了炸弹,要求饭店将10万元人民币存入其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否则将在40分钟后引爆炸弹。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对住在饭店内的客人及饭店员工进行了紧急疏散。 就在同一时间段内,崇文区龙潭大宝饭店、朝阳区丽都假日酒店也相继接到了相同内容的勒索电话。警方经侦查,确定这3起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并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锁定在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于10月1日晚在上饶市余干县将33岁的潘永庆抓获。潘永庆供认说,他今年4月在京打工时,从报纸上看到一条打电话敲诈事主的报道,由此产生了犯罪念头,遂于9月20日左右伙同同乡张贺生,准备在国庆期间以在北京的大饭店引爆定时炸弹相威胁,敲诈钱财。10月2日凌晨,侦查员将张贺生在其家中抓获。 据两人交代,他们除在北京进行3起敲诈外,还于10月1日上午9时许利用同样手段,先后对安徽省合肥市的明珠大酒店、古井假日酒店、合肥宾馆共3家饭店进行敲诈勒索。10月3日,两人被北京警方押解回京,11月1日警方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对二人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