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官司讨“性福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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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3:14 东南早报 | ||||||||
准备索赔43万元 早报讯(记者董仁爱黄墩良通讯员辜雅文)今日,鲤城区法院将开庭审理因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特殊官司。原告是一对夫妻,他们要求三个被告赔偿他们43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据了解,打官司的夫妻家住惠安。昨日,记者看到他们的起诉状,上面称,2001年11月24日零时许,杨某川酒后驾驶摩托车,后载着杨某成、汪某红、余某兰三人,从洛阳往泉州方向行驶,当行至国道324线182公里+300米处时,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某出租公司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杨某川和乘客汪某红当场死亡,杨某成和余某兰受伤。事后,杨某成被送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治疗了49天。 当年12月13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大队对此次事故作出调查认定:死者摩托车驾驶员杨某川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陈某负次要责任,伤者杨某成、余某兰无责任。 去年12月29日,杨某成伤情复发,再次前往二院治疗,此次治疗用了9天时间。经医生诊断,杨某成患有尿失禁、阳痿、骨盆骨折、骶丛神经损失等疾病。 今年2月25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对杨某成的伤残进行评定,认为杨某成的伤残程度分别属V(五)级与X(+)级伤残。 为此,杨某成夫妻打起了官司,他们认为,此次事故造成杨某成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致使他们丧失了过正常夫妻性生活的权利,同时也剥夺了妻子杨某莲享有的性权利。 杨某成夫妻在起诉状中要求该家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及摩托车司机杨某川妻子张某霞,共同连带赔偿杨某成因该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金计335694.46元,其中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康复护理费等。另外,杨某成夫妻还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他们夫妻俩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今日,鲤城区法院将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前往庭审现场旁听此案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