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河南省定“规”强力扭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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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5:4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省辖市须向省政府作书面检查 本报讯(记者阙爱民)从明年起,每年的1月10日前,省辖市要将上年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书面上报省政府;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省辖市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1月10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省政府决定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检查制度,以督促各级政府对目前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负起责任,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百姓出行安全。 专报制度规定,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于每年1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书面报告省政府,同时抄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专家组对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的专报作出评价,报省政府。 检查制度规定,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个工作日之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凡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在事故发生后20个工作日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省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向省政府领导作出检查。 这项制度还就上报事项、评价内容、责任划分、整改情况等作了详尽规定。 有资料显示,尽管整体交通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我省每天仍有14人命丧车轮之下。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安全生产死亡人数的70%以上。 专家指出,省政府这两项制度的出台,就是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安全责任,迅速扭转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②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