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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商标”名义招揽域名注册违法(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5:59 山西晚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10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针对前段时间个别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商标”名义向企业招揽域名注册业务一事,工商总局已认定该行为违法,目前有关生造和使用电子商标概念招揽域名注册的业务已被叫停。

  前段时期,不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反映,有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知他们限期申请注册“电子商标”,按照每10年5000元的标准收费。否则,此后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利用“电子商标”名义招揽域名注册业务,违反了《商标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误导了企业和消费者。为此,商标局致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商请该中心依法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的行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对个别机构的不当注册服务行为做出了暂停其注册接口的处罚,并发布《关于提高注册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接受用户投诉举报的通告》,明确要求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取不当手段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以“电子商标”名义招揽域名注册违法(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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